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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最新动态
· 关于成立农产品销售经纪人协会情况的介绍
· 关于饮食经营户更换卫生许可证的通知
·

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夏秋鲜活农产品促销系列活动的通知

·

关于做好冬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 关于大棚防火通知

重要通知和公告

d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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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07 年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工作的通知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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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 2007 年度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拟奖项目公 示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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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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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做好中秋和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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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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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 2008 年农业部财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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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奶牛良种补贴项目冷冻精液采购招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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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保送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联系方式和进展情况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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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d关于认真做好“一村一品”示范村贷款贴息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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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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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 西 省 农 业 厅关于申报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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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 2008 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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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检验人员专业知识考试结果公示
更多......

农业部公告和通知

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法律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在近年工作基础上,浙江省将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效实施为目标,创新监管机制,健全监管制度,强化监管力量,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加强行政管理能力建设。按照依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的要求,成立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和运行机制。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明确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省农业厅与各市农业局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组织领导、检测体系、产地监管、生产监管、质量监管、市场监管、应急处置、品牌建设、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具体目标和考核办法。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加强与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及相关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注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十五”期间,浙江省制定并实施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农业系统已建立各类检测机构(检测点)172个,其中农产品及投入品质检中心(站、所)65个、市场和基地检测点107个;建立省、市、县三级动物疫病监测实验室79个,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配套、定量与定性检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为适应新阶段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需要,组织制定并实施“十一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按照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布局合理、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网络,提升检测能力,省级综合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着重于提高装备水平,提升检测能力;市级区域性检测中心和县级检验检测机构着重于结合主导产业特色,提升日常监督检测和咨询服务能力。同时,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十一五”期间新建100个农产品质量动态监测点。进一步加强监测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
  加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围绕粮油、蔬菜、茶叶、蚕桑等浙江省农业十大主导产业,组织农业科技人员编写系列培训教材,制定主要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快先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农田化肥减量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沼气净化等工程,推广生态、安全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投入品,净化产地环境,强化农产品生产源头控制。指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生产记录,实施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探索农产品市场准入,实现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环节中质量信息的有效衔接。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行政区域和生产区域的一体化认证,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加强执法监督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并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包装与标识、农产品质量监测与市场准入、信息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监管制度,落实对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监管。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优势,目前浙江省11个市、80个县(市)组建了农业行政执法支(大)队,专职从事农业执法工作人员近1500名,形成了“省有总队、市有支队、县有大队,上下贯通,运行有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作为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完善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履行法律赋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职权,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建设“平安浙江”的要求,制订和完善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省农业厅根据国家、浙江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的规定,制定了《浙江省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的职责,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分析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必要时作出预警。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科学决策、依法应急,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及时反应、快速行动”的原则,各级农业部门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网络体系,有效避免和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对农产品消费和农业生产的影响,促进我省农业生产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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